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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最热门初创企业Dropbox恐难逃失败命运

发表于2011-10-25
“Dropbox只提供了一种功能,谈不上一项产品。”
发表于2011-10-25
在线文件储存服务Dropbox可能是科技行业最炙手可热的初创企业,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能够存活下去。
发表于2011-10-25
科技行业一直不乏“最炙手可热的初创企业”,在大部分的个案中,几乎可以说,热门的程度与长期成功的可能性成反比。
发表于2011-10-25
功能与产品间有什么差异?
功能事实上是现有产品的一部分或者能够轻易成为现有产品的部分。例如,乔布斯版Dropbox——iCloud已经与苹果设备上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实现整合,并且也能在Windows操作系统里运行。
发表于2011-10-25
应用软件的功能范围更广,且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其必须独立存在。如果用户被要求对应用软件的功能分开付费,这就显得尤为困难,储存量较大的Dropbox用户也被要求进行付费。
值得赞扬的是,Dropbox员工在打造这项功能的过程中表现出色。Dropbox非常有用,我每天都在使用,但我用的是免费账户(你也可以获得)并且可能不会进行付费。
发表于2011-10-25
但是,除非Dropbox拥有真正强力的专利保护,否则它只是一款供其他竞争对手模仿的优秀样品。苹果的iCloud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,但是Dropbox的竞争对手必须真正推动平台的中立性。
发表于2011-10-25
苹果和微软无力吸引对方的客户,这可能是Dropbox仍然保持独立的最大理由。
另一个问题在于Dropbox如何与其他横跨多种设备的在线文件备份服务形成差别。我使用Dropbox的目的,就是偶尔与朋友和同事分享文件。
发表于2011-10-25
为了继续保持独立,Dropbox需要快速增加其他功能,从而丰富其用途并使其难以被植入其他产品。Dropbox需要的不仅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创意,但我不会妄自揣测还需要什么。
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非是批评Dropbox——如果你不使用Dropbox,你可能会这样。请将本文作为一则醒世警言,我希望告诉你高飞者几乎总是会掉回地面,有时还会传来响亮的落地声。
发表于2011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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